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廿二日】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獨媒報導 | 2023.03.09
- 辯方就區諾軒背景及民主運動提問 官多番打斷質疑無關、稱對政治運動歷史無興趣
- 辯方問政府若讓步抗爭派是否不一定否決財案 區:我唔係適當嘅角色評論
- 官關注審訊進度、料審至聖誕 鄒家成、林卓廷等4人擬作供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9日)踏入審訊第22天。辯方今就區諾軒的學術和從政背景及初選背景發問,區同意「35+」是以往民主派追求政改的延續。惟法官多番打斷提問,質疑問題與案無關,又指對香港政治運動歷史沒有興趣,籲勿將審訊當作政治平台提倡政治主張,辯方回應本案無可避免觸及政治。區又同意,五大訴求除了撤回修例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5項,亦有人提出官員為警暴問責和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,解釋五大訴求概念「含糊」,各人有不同說法,組織者亦「冇清楚傾過」定義。法官陳仲衡問是否不去定義就能取悅所有人,李運騰亦問是否即如聖誕樹,想掛什麼上去都可以?引來被告大笑。
辯方就區諾軒背景及立會選舉發問 官稱對政治運動歷史無興趣
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今繼續盤問區諾軒。區在盤問下,確認他過去10年在香港民主運動有較投入的角色,他2009年、即22歲時加入民主黨,2014年前亦曾參與「左翼21」活動,形容該組織是一班有志於社會公平分配的年青人,開讀書會、關心時事和政府政策。他確認,他於中文大學修讀政治與行政學系學士和碩士,專攻比較政治和公共政策,並於東京大學修讀公共政策博士,研究亞洲全民退休保障,他亦曾於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任客席講師。法官陳慶偉一度質疑問題不相關,惟石書銘指望就引發35+的民主運動背景發問。
至於政治參與,區確認於2011年當選南區區議員,2012和2016年參選立法會議員,並在香港民主運動活躍,曾於2017年任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,並曾兩度參選民主黨主席,並於2018年補選當選立法會議員,但任期只有1年9個月,其後被終審法院取消資格。
區同意,根據其學術背景及政治參與,他對香港追求政治改革的歷程非常熟悉亦有親身參與,而「35+」計劃建立一套民主派協調機制,亦是香港漫長政改歷史的其中一章。區同意,初選協調機制是因應比例代表制的制度建立,而民主派每屆都是「多票、少議席」。石書銘續問,對泛民主派來說,要求普選是否有《基本法》的基礎,惟法官李運騰質疑,區能否代其他人回答,法官陳慶偉亦提醒石只是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。
石書銘表示明白,惟欲就初選的脈絡發問。陳慶偉指,「我們對香港的政治運動歷史沒有興趣,我們只對本案控罪有興趣。(“We are not interested in the political history movement in Hong Kong, we are only interested in the charge.”)」石指控罪只能在政治的背景下理解,陳慶偉指他明白,「我們不需要你教」,李運騰亦指石書銘的問題在主問已觸及,可直接問其他問題。石書銘指尚有許多細節未觸及,望能提供一個完整的圖畫,惟陳慶偉再着石直接發問,又指法庭不需區諾軒就香港的政治改革講課(“We don’t need a lecture from him on political reform in Hong Kong.”)。
區諾軒同意35+是政改延續 官再打斷發問指不應倡政治主張
石書銘續問,35+是否以往民主派追求政治改革的延續,區同意。石再問,直至2019年,民主派陣營是否已對政改進程感到挫敗,法官李運騰再打斷,指區只能代表自己說話,法官陳慶偉亦着石「不要利用法律程序作為政治平台(“Do not use this proceeding as a political platform.”)」。石遂改問區曾否與其他團體討論,惟陳慶偉再指問題太空泛。石書銘重申,本案核心無可避免觸及政治議題(“The crux of the matter in this case inevitably touches on political issues.”),他不是要以此作為政治平台。陳慶偉表示明白,但指其盤問有限度,重申不應以此為平台提倡任何政治主張,並駁回其問題。
石書銘指他並非提倡任何政治主張,並改問為何區諾軒及戴耀廷等組織者推動35+。惟陳慶偉再指區已在主問答過該問題,即望為民主派建立協調機制。石再問有否其他原因,惟陳慶偉打斷着他問下一條問題。李運騰指石如想提出其他原因可以指出,石回應想問開放式問題,惟陳慶偉不准他繼續發問。
區諾軒同意五大訴求概念「含糊」 組織者「冇清楚傾過」定義
區諾軒其後在盤問下,同意35+的性質是要爭取立會過半,向政府問責並要求政府回應公眾訴求,而以上兩項都是當時社會所缺乏的。他亦認為,當時初選組織者和參與者都有過相關看法,並主動提及他2020年4月30日在《蘋果日報》的訪問,指當時有兩種聲音,一邊是支持攬炒和否決財政預算案;另一邊是要爭取立法會過半,以增加談判空間。
就區在訪問提到藉35+爭「五大訴求」,石書銘指五大訴求是否即「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」、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」、「撤回暴動定性」、「特赦被捕者」及「爭取雙普選」,區同意,並指尚有另外兩點,包括「相關政府官員為警暴負責」,及「林鄭月娥下台」。
法官李運騰問,是否即除了五大訴求,還有另外的訴求,區指這是當時他聽到的訴求,並同意法官陳慶偉指,五大訴求的概念「的確係含糊嘅」,「因為呢啲訴求有時有,有時冇。」李運騰指他不太明白,問五大訴求其實是否有多於五個訴求?此時施德來點頭,陳志全亦發笑。區否認,指當時社會輿論的確不斷講五大訴求,「至於係邊五個,唔同人有唔同講法」,林卓廷亦邊笑邊點頭。
法官陳仲衡指,「五大訴求」是35+目標,初選組織者曾否定義五大訴求,區指「的確冇清楚傾過,但係喺嗰七樣嘢裡面」,並同意李運騰指,「五大訴求」是像「口號」一樣。陳仲衡續問,是否若不具體定義何謂「五大訴求」,便可取悅所有想要「五大訴求」的人,區確認「當時嘅公眾討論的確係咁嘅情況」。李運騰又形容,是否即如聖誕樹,想掛什麼上去都可以?此時被告大笑,區並稱「都離唔開呢七條樹枝」。
區諾軒其後在石書銘盤問下,同意林鄭月娥下台與爭取雙普選兩訴求有較多「可取代性」;而要求政府官員為警暴負責亦與要求獨立調查委員會查警暴相似,兩者實是「五大訴求」的另一種演繹方式。石書銘其後欲再問,35+計劃如何落實區提及的目標,惟再被陳慶偉要求問下一條問題。
官稱對辯方盤問感困惑 提醒應與案相關
小休後,法官陳仲衡表示對石書銘的盤問感到困惑(puzzled),法官李運騰指,看不到辯方問題與控罪或余慧明角色的相關性,又指若石書銘不作解釋,難以容許他繼續發問。石書銘指控罪與被告取得立會過半的「非法手段」相關,惟李運騰強調,控方案情不僅談及取得立會過半,而是指被告串謀目標是「無差別」否決預算案。石書銘指,故希望理解初選組織者的看法和如何理解否決預算案,惟李運騰提醒,他只是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,而吳並沒有盤問,着他只集中在自己的當事人。
李運騰又指,若石書銘認為35+計劃不違法,則應向證人指出,又指石是在兜圈,並非處理35+的合法性問題,望他能善用法庭時間。法官陳慶偉其後問,石在結案陳詞希望有什麼陳述,石回應望指出整個「攬炒」的概念並非控方所指的「非法手段」及可「顛覆國家政權」。李運騰質疑證人是否可回答相關問題,陳慶偉亦多次問石期望證人回答什麼,石指望區回答就舉辦初選的想法,以說出初選的脈絡(context),惟陳慶偉指該說法太過空泛(hollow)。石解釋,望證人就初選的合法性作供,法官重申問題必須相關和集中。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9日)踏入審訊第22天。區諾軒續接受盤問,表示認為《基本法》精神是政府和立法會「互諒互讓」,他亦曾期望立會透過談判與政府解決反修例風波;並將「攬炒」一派歸結為「不斷透過施壓要求政府妥協」,意指「你唔合作,我都唔合作囉」。辯方問及,抗爭派曾否表示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便不會否決預算案,區表示無相關資訊,又指除非與被告有私交,否則「我唔係一個適當嘅角色去評論人(立場)」。辯方再問激進陣營是否以否決權作籌碼,區指政治人物通常都會實行所說的事,「不過當然都有啲政治人物話,『我講吓咋喎』」,法官和被告發笑。
區指《基本法》精神是政府與立會「互諒互讓」 曾期望透過談判解決反修例風波
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今繼續盤問區諾軒。石書銘就戴耀廷2019年12月的〈立會奪半,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〉一文發問,提及「立會奪半若能成功,最重要的不是能直接改變香港制度的本質,而是令立法會轉變為一個守護香港核心價值的重要堡壘」,問區諾軒作為初選組織者,當時是否抱持同樣看法,區指「我的確認同過呢篇文章,所以先開始同戴耀廷合作」。石問區為何認同,惟法官陳慶偉指與案無關,石解釋與本案串謀的目標相關,惟遭陳打斷並着他問下一條問題。
石書銘其後引文中提及,「立法會最強大的力量是財政權 ⋯⋯ 因此,民主派在立法會奪半,應可運用立法會的財政權,迫使特區政權在運用公共資源上考慮公民的真正需要。」區同意戴耀廷於2020年1月的飯局提及該觀點。石其後就立法會議員向政府議案提出修訂的權力發問,惟再遭法官陳慶偉多番打斷指不相關。區其後確認,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需要政府同意,議員亦不能對財政預算案提出修訂。
區諾軒曾受訪指,當時對35+有兩種想像,分別是支持攬炒和否決財政預算案,及爭取立會過半以增加談判空間。石書銘續問,立會過半是否讓議員可增加與政府談判的空間,讓政府回應民生議題?區解釋,《基本法》第49至52條詳細談及關於立法會與政府處理財政預算案的機制,他一直對條文的解讀,是「當中嘅精神,其實就係政府同立法會大家,互相互諒互讓」,並在出現分歧時透過談判處理。區並舉例他任立法會議員時,曾就預算案與施政報告等與特首或財政司司長會面,形容「一個良好嘅政治制度,應該要做到呢一點」。
區續指,若沿着該談判空間的思路發展下去,「我的確曾經期望過,新選出嚟嘅立法會,會同政府一齊透過談判解決反修例風波。」惟區亦指出,「攬炒論嗰一派係另一種睇法,我會歸結為不斷透過施壓,要求政府妥協。」他並指,該兩種看法,在多年民主運動亦有出現。
辯方問向政府施壓是否仍有討論空間 區舉人力社民連例子稱視乎情況
石書銘續指,無論談判或施壓其實都是一體兩面,法官陳慶偉着他留待陳詞再述,又指「我知道你不喜歡這個答案」,惟石回應他其實喜歡該答案。石續問,區提及有陣營不斷施壓要求政府妥協,但是否仍有討論空間?區舉例,以往人民力量和社民連均被歸類為較激進的政團,並在政府是否派錢的議題上以拉布爭取訴求,對施政構成影響,惟其後政府決定直接派錢予市民後,他們亦決定停止拉布,「所以一切都係要睇情況而定。」
法官陳仲衡問及,直至初選論壇,是否仍然有該兩個陣營存在,區指「相信總有候選人係可以歸類喺兩個陣營裡面嘅」,但認為仍要視乎他們當時言行,才會有較公允評價。石書銘續問,那對較激進陣營來說,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是否便不必然否決預算案。控方質疑問題屬揣測、區無法回答,法官陳仲衡亦指論壇上沒有相關言論,其問題充滿假設性,陳慶偉亦重申「籠統的問題只會換來籠統的答案」,亦沒有證案價值。
區諾軒指認為並非適當角色評論被告立場
陳慶偉續指,區諾軒其實已回答了石的問題,即視乎各人言行。區同意,並指「呢幾日因為⋯⋯我相信嚟緊都會有唔少嘅辯方律師,會問我佢哋嘅當事人究竟係咪持守某個立場,我越諗越覺得,我唔係一個適當嘅角色去評論人,除非我同佢有私交,而可以提供到佢嘅諗法畀法庭」,何桂藍一度露齒笑。
石書銘再問,以區觀察,是否同意有激進陣營的參與者以否決權作為籌碼,區答:「政治人物通常都係講乜嘢就實行啲乜嘢,不過當然都有啲政治人物話,『我講吓咋喎』,所以呢個問題真係好難答」,法官陳慶偉隨即發笑,多名被告包括鄭達鴻、林卓廷、余慧明和鄒家成等也忍俊不禁。
辯方問有否抗爭派稱若回應五大訴求就不否決財案 區稱無相關資訊
石書銘再問,區曾否聽過激進陣營表示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他們或不會否決預算案,區指「始終係未發生嘅事」,又指「若果有人真係咁講,我哋就要相信囉」。法官陳仲衡補充,據庭上播放的片段,曾否有任何抗爭派人士表達過相關看法,區指看不到相關片段,「好難話呢個可能出嚟」,又指「我嘅難處的確係,當事人冇特別咁講,佢又冇同我私交」。
法官李運騰問及,那區在不公開的協調會議曾否聽過抗爭派人士有相關說法,區則重申,雖然戴耀廷有提及「會積極運用」等字眼,但3至4月的氛圍尚未去到討論是否否決預算案,並指「的確冇人係喺嗰個時候特登講話如果政府做啲乜,我就唔用(否決權)啦。」李運騰再問,那在其他任何場合,區有否聽過任何抗爭派人士提過相關說法,區再稱「我真係冇相關嘅資訊」。
區諾軒稱「攬炒」意思為「你唔合作,我都唔合作囉」
石書銘其後就「攬炒」發問,區同意「攬炒」意思為雙方互不讓步,導致雙方有損失。石其後引述2020年《立場》的戴耀廷訪問〈【選舉近了】面對 35+ 憧憬與「囚徒困境」 民主派有可能協調嗎?〉,提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名單數目創新高,卻導致「攬炒」局面:「前車可鑑,有沒可能避免因『囚徒困境』引致的『攬炒』結局?戴耀廷的構思,是辦一個『有公民參與的協調機制』⋯⋯」石指「攬炒」一詞亦用來形容2016年選舉。
法官陳仲衡指,上文「攬炒」涉及對象是民主派之間,問區〈真攬炒十步〉一文所涉對象為誰,區指是政府與民主派之間。陳續指「攬炒」的意思要視乎脈絡,區同意。
石續問,「攬炒」是否視乎雙方的互動,一方作出行為,另一方再回應。區解釋,「囚徒困境」中雙方合作能得益,「如果大家都唔合作,就係一種攬炒」,理解「攬炒」意思為「你唔合作,我都唔合作囉」。區並認為,35+中部分民主派若高舉「攬炒」,會解讀其動機是指「你唔合作,我都唔合作囉」。
石書銘一度再問,若指戴耀廷4月文章提及「攬炒」,是指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,泛民才拒絕合作,該說法是否公道,法官陳慶偉指他應問戴耀廷。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9日)踏入審訊第22天。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,法官李運騰臨散庭前表示,對本案進度非常關注,指他於9月底需處理另一宗案件,惟本案自開審後24天,仍在處理首名控方證人的盤問。大部分辯方律師均認為,原定的90天足夠完成雙方案情,自辯的劉偉聰亦指感到樂觀,指他自被捕後每天也樂觀地生活,其中鄒家成、施德來、黃碧雲和林卓廷擬作供。法官陳慶偉指,若計及相關法律爭議、求情和裁決等,料審訊或需延至聖誕節。翻查資料,黎智英及《蘋果日報》3間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定於9月底開審。
法官關注審訊進度 指同意事實除首5段外均需舉證
區諾軒今繼續接受盤問,臨散庭前,法官就案件進度與雙方商討。法官李運騰表示,對案件進度感到非常關注,指現時已是審訊第20多天,惟仍在處理首名控方證人,並只是第二名辯方律師進行盤問。他並指,他9月底有另一宗案件要處理,今早亦推遲了一宗原定8月開審的謀殺案,並向律師索取未來兩年日程,因他不認為本案能於8月初完成(“I see no prospect of this case finishing in early August.”)。翻查資料,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間公司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原定今年9月25日開審,李運騰為該案主審法官之一,本案主控周天行亦為該案主控。
李運騰要求控方估計審訊需時多久,周天行指,現時尚餘3名被告證人,至於其餘為程序而需要傳召的證人(formal witness),則視乎雙方同意的事實。控辯雙方早前讀出4份同意事實,當中黃碧雲、林卓廷和何桂藍同意的部分較少。李運騰指陳仲衡製作了比較列表,除了頭5段,幾乎其餘的段落均需控方舉證。法官陳慶偉指尚有逾100名證人,被告席傳來「吓」,控方確認名單上有100名證人,但希望其他證人證供能「相對上」較短。
法官陳仲衡指,「相對」是一個相對的概念,李運騰亦笑指,一百年「相對上」較一千年為短,控方說法對法庭無甚幫助,問控方有否較實際的估計。陳慶偉指控方不可能有「實際的估計」,只能有「大概的估計(guesstimate)」,又問能否於聖誕前完成審訊,被告發笑。李運騰並指,法庭的底線是不希望押後續審(part heard),周天行回應,認為審訊能於8月前完成。李運騰其後指辯方或有更好的估算,並逐一問辯方的看法。
施德來、黃碧雲、林卓廷及鄒家成或作供
大部分辯方律師認為90日足夠雙方案情。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指,就區諾軒的盤問只餘下5至10分鐘,盤問其他證人需2至3天,亦不預計會傳召辯方證人。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盧敏儀指,盤問區諾軒會於1小時完成;代表何啟明的大律師阮偉明亦指,就區諾軒的盤問會很簡短,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。
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指,認為90日審期足夠,而施德來或會作供及傳召一名辯方證人,預計需時3日;代表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則指,區諾軒的證供是3名被告證人中最長,其餘的會較短,認為90日足夠,而黃林二人或會作供,料需時3日。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則指,鄒或會作供,但無法估計控方案情需時多久,因現時還在接收新的材料。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葉海琅指,或會傳召一至兩名證人。
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,及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,均認為90日足夠,黃宇逸並指盤問區諾軒只用了1.5天,預計其他證人會更短。自辯的劉偉聰則表示,「我感到樂觀,這也是我被捕後度過每天的方法(“I am optimistic, that’s how I live everyday since my arrest.”)」,認為90日足夠處理整宗案件。
官指計算裁決求情等 案件或於聖誕才能完成
不過亦有辯方認為90日不足夠。代表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認為控方過於樂觀,料在90日審期外尚需多20至30日,而他需時少於1小時盤問區諾軒。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指,會就「共謀者原則」作爭議,亦可能作中段陳詞,認為在90日審期外或需多10日進行法律爭議。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則指,預計會審至9月。
法官李運騰最後苦笑指,雙方似乎只認為90日只足夠完成雙方案情,惟他與主控周天行均須處理9月的案件,若屆時本案審訊未完,將會面對重大困難,又指不是希望責怪任何人,但望雙方均做好準備。法官陳慶偉則指,要處理所有證據、法律爭議、結案陳詞、求情及裁決等,案件或需延至聖誕才能完成。
案件明天續審。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16人不認罪受審
審訊不設陪審團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。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,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沈士文、張耀良、黃宇逸、關文渭、馬維騉、盧敏儀、石書銘、黃廷光、Trevor Beel 等,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。
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柯耀林、李予信10人,及還柙的何桂藍、吳政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。